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时间:2025-11-25 07:17:08
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考勤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考勤规章制度1

一、为强化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需严格根据作息时光落实,上班时光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浮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准时通知等特别缘由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歇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支配,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支配。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光特别私事需要中途离岗,必需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别缘由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章、注重平安、杜绝酒后驾车;

员工考勤规章制度2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商场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商场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商场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商场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商场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商场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商场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商场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商场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商场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 ……此处隐藏19862个字……本所人员的出勤和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作息时光

本所采取每周5天工作制(约40工作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应该及时上、下班。律师在没有外派目标与应酬的状况下,上午普通应不迟于9:00上班,下午应不早于5:00下班。律师每周一、五上午应到办公室集中,以便须要时商议或布置工作。

二、本所各类人员(包括律师和聘用人员)天天上班时应到签处处签到。

签到时光为上班时光,不得倒签,也不允许他人代签(如浮现这种状况,每次扣款xx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应事先告诉主席、主任或考勤员,由考勤员记录在册,并由本人事后补签。本所人员因事提前下班时,应将下班时光注明在册。会计和秘书提前下班时,必需亲手向主任咨询是否还有待办之事。

考勤员应在下个月5日前将本月的签到状况报告主席或主任。

三、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权限

律师(包括合作人律师、聘用律师,下同)请事假3天以上须经主席批准,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准。

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行政人员)请事假半天以上须经主席和主任批准。请假半天可经副主任批准。副主任应准时将请假状况通报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请假,应通知有关人员。

2、事假

(1)本所人员因事请假,必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别状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要提出正值理由,经批准方可办理补假手续。对未请假、请假未准和未办理手续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律师每月可允许3天事假(不得延续),聘用人员可允许1天事假。不超过此限的,工资照发。事假不得累计使用。各类人员超过允许事假天数12天或事假延续的,按超过天数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2天以上的,按超过允许事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聘用人员每季度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满15天的,除按前项扣发工资外,该季度奖金减半发放;超过15天的,不发奖金;全年累计超过50天的,不发年终奖。

3、病假

本所人员因病需请假,应提交请假单,并展示医院有关证实。

合作人律师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另外待遇不变。

聘用人员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个月以内不扣发工资;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按原工资70%的标准发给;3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的,按原工资50%的标准发给;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师会议打算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平时患病请假每月2天以内、每季度5天以内,工资照发,奖金视状况而定;超过此限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50%发给。一个季度病假超过6天的,按超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奖金视状况而定。聘用人员每月因看病而请假或迟到超过2次的,超过的次数按事假或迟处处理。

四、迟到、早退、缺勤

本所全部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

本所律师上班时光不到办公室,且并未在外处理业务,也未给主任和主席请假或打招呼,当日的工资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则扣除当日1/2的工资。但如晚上到办公室加班,能够酌情补回半天上班时光。每周办私事或不到办公室超过1天或2个半天的,超过部分的当日工资予以扣除。

允许本所聘用人员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经主席和主任批准的早退30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请假的迟到早退)。每超过1次,从每月xx元的全勤奖中扣除xxxx元。

合作人律师未向主任和主席请假,延续缺勤或失去行踪、联系达2天以上,不论何种缘由,除仍然落实本制度中规定的有关扣款外,还应扣除当月应发工资总额的1050%。

其他人员浮现类似状况,也比照前项规定扣款。

五、暂时离开

1、律师和其他人员暂时离开办公室,应遵守《办公室管理制度》其次条的规定:

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离开办公室半个小时以上,应向主席和主任说明去向,以免影响事务所的工作;律师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去向和遗留之事交待给同一办公室的律师,以免耽搁客户托付事务或事务所的工作。聘用人员耽搁半天以上、律师外出2天以上,需事先向主任和主席请假或说明状况。

2、律师上班时光外出办案、联系业务,如确需本所聘用人员伴同,应事先征得主席和主任同意,以免影响聘用人员的本职工作和本所的另外工作。未经同意擅自带离外出,扣除该律师和该聘用人员的当日工资。聘用人员延续3次未经批准外出,事务所能够随时辞退。

3、在每间办公室律师未到或出差的状况下,聘用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宜离开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工作的,每次扣款xxxx元。

六、加班

1、律师能够自行打算加班,但不享受加班待遇。

2、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加班次数、时光和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由事务所发给加班费。

3、办公室内加班下午5:30以后,外勤加班上午8:30以前,下午5:30以后;中午支配的暂时性工作不作为加班。

4、加班需由事务所主任、合作人律师指示或同意。

5、上班时光内能够完成的工作延至下班后完成,或将不急于当天完成的`工作在下班后完成,不视为加班。

6、除特别状况经允许加班时光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每周不超过3次。

7、2小时之内的,每小时付加班费酬金xx元,2小时以上的,超过2小时部分每小时付酬金xx元。但一次加班最高酬金不超过xx元。

8、加班酬金于发工资时一并支付。

七、法定假

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探亲假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八、休假(法定假日除外)

1、合作人律师每月可有5天休假(每季度15天,每年60天),能够每月休,也可累计到2个月以上或每季度、每年休,休假期间不发工资。集中在2个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发半个季度奖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发1个季度奖金。

2、聘用律师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

3、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员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

4、休假者在预备休假前7天至15天内必需向主席、主任提交书面的休假申请书,并将休假方案、地点、通讯联系附于申请书后,经批准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已开头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请的,视休假天数和另外状况扣除半个月至1个月的工资,如系合作人律师,还应从年终个人应分配总额中扣除15%。

九、对违背前述各项规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落实律师签发“扣款通知单”。

对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对维持原扣款打算仍不服的,可向律师会议申述,律师会议的打算是终于打算。

十、本所人员的考勤状况应作为其本人工作态度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除第四条规定的惩处措施外,每年年终还可由合作人律师会议按照该项指标,再打算有关人员的奖惩。

十一、 制度自xx年xx月xx日律师会议利用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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