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1一、保密规定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相关部门及个人传播或提供有关本公司及本部门未公开的资料(包括个人薪金状况、经营情况等),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开除。
二、仪容仪表
(一)工装:
1、公司将根据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规定发给不同的工装。上岗按规定着装、干净整洁、不得有污迹(服装以件为单位,上衣、下衣、鞋、黑色腰带),如违犯每件罚款10元。(黑色鞋、黑色或蓝色裤子、袜子穿肉色丝袜)
2、工作装费用员工按成本价现金购买工装,新上岗员工10天后打条由店长到公司带领工装,厂方促销人员进岗前必须领工装。
3、联营厂家营销员工作装必须是符合行业性(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行业服装),必须持有(本地)健康证方可上岗,否则罚款50元/每次。
(二)工作证:
4、上岗必须佩戴工作证,并佩戴左胸前,员工上岗一周需办理体检手续,将体检报告原件交至公司人资处(有体验报告不需要办理健康证),厂方促销人员办理健康证后上岗,健康证统一佩带于工作证下方。上岗证不得反戴,不得乱涂乱贴,如违犯罚款
10元,保持整洁,在正常使用时间内,破损换证补交5元,丢失办证需交10元。一线人员每半年免费换一次,行政人员每一年免费换一次。
仪容:
5、工作时间淡妆上岗,不允许、抠鼻、掏耳、打哈欠、并注意保持口腔卫生,
6、女员工不得披长发上岗,长发需盘起,不得戴过多饰品,包括耳环、手戒、手链(包括红绳),不得戴夸张饰品,不得留长指甲或指甲涂色、不得纹身,男员工头发不能过耳,不得戴项链、手戒、不得纹身。
7、拿取商品时,要轻拿轻放,动作不得蛮橫、粗鲁、见地面有纸随手捡起,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戴有色眼镜。
上述规定违犯一次处罚10元-50元。
8、所有员工必须对进店顾客说“您好、欢迎光临”然后要跟踪销售服务。对于离店顾客要说:“您好,欢迎下次光临”。违者罚款2元/每次
三、工作纪律
1、员工必须做到:服从领导(绝对服从、坚决执行)、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敬业乐业。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门店店长有权根据情节给与10元-200元的处罚。
2、上岗期间不得空岗、脱岗、串岗、私自换班,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款20元。
3、考勤应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纹录入,如在规定时间外出现错录或在规定时间内忘录,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若考勤机出现错误以领导备份为准)。
(1)店长级以上人员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考勤制度已下发)。
(2)员工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
4、员工进岗必须在规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门店,所有员工下衣口袋全部封死,员工出入时应随时打开携带物品自检、下班时必须卷起裤腿自检,员工下班自检必须一名门店负责人监督、方可出入,违者罚款10元。
(1)员工带包上班由店长统一指定地点存放(要隔离货区),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处罚30元。
(2)进入工作区不允许带包,以便配合部门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员工下班必须履行自检(各门店店长或副店长,购物广场防损课成员)当场监督后方可离店,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防损课成员)处罚30元。
5、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吸烟,违者罚款,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领导免职、员工开除。
6、不得私藏部门促销商品或自购商品。如有违犯每次处罚50元。
7、上岗时间不得从事任何私人事务,出入店必须全部登记(各门店建立员工每日进出登记本放在指定地点)以便检查岗位情况。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副店长、组长、个人、每人处罚20元/每次。
8、工作时间整理自己工作区、订货、上货、理货、卫生、递篮、服务,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工作区,到他人工作区聚众闲聊。不得议论他人及一切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违者罚款10元/每次。
9、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得谈论影响公司的`语言,不得恶语伤顾客,顾客有问必有答,如有违犯每次罚款50元。
10、顾客投诉一次,对该员工罚款50元,对店长连带处罚30元,副店长、组长、分别连带处罚20元。购物广场客服课课长连带处罚30元。
11、员工上班时间不许靠货架、不许站在购物车内上货、不许站在登高车最上方上货(购物广场)、员工对管理人员要尊重,称呼“姓+职务”,不允许直接称呼姓名。管理人员对员工不允许称呼小名,在工作场合不允许称兄道弟,不许串岗聊天、不许坐商品上货、不许坐地服务、不许看书看报、不许私自会客、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嘻笑、不许俩人一起外出吃饭、去卫生间、不许浪费水、(喝纯净水不许喝半杯扔半杯)、不许浪费纸张(特别是打印纸张)、不许带情绪上岗、不许对商品发泄、违犯一项罚款10元/每次。
12、(1)各门店只允许店长带手机上岗便于工作联系,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带手机上岗,包括副店长、实习店长、实习副店长;在岗期间不得打手机、不得到店外私自会客使用移动电话和相关通讯工具;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打公用私人电话,特别紧急事项可用店长电话,否则违犯每次罚款50元。(若发现后对其进行50元经济处罚/每次)。
(2)店长在岗期间,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如有违犯罚款50元。
(3)店长下班时可指定一人带手机在岗以便门店有事与店长联系。手机号在商超公司备案。凡是手机不备案的给予50元的罚款/每次。
(4)各门店座机电话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如有违犯罚款50元,店长连带处罚50元。
(5)各门店店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查到一次未开机罚款20元。
(6)各门店发票必须严格管理,绝不允许撕空白发票给顾客,如有违犯每张对店长罚款500元以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法律责任,请各店长要切记。
13、各门店人员接收总部腾讯通时一定要及时回复。且回复了解人姓名。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每次。
14、不服从管理人员,公司企管部检查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罚款10元或10元以上。
15、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罚款20元/每次。
16、对新进岗员工店长要安排好岗位(首先要教他们熟悉工作生活环境,学会销售、检查价签、擦货、理货、了解商品),必须关心、关爱、每日沟通工作情况及时引导新员工,使新员工早日进入工作状态,对于不合格的员工要及时向商超公 ……此处隐藏14915个字……盘点等特别状况须要加班时,必需听从领导支配,不听从支配的将予以辞退。
2、员工每月休假3天,超过一天免去当月全勤奖。
三、防损防盗的规定:
1、员工必需在指定地点更换衣服。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员工运用更衣箱需领导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任何人不得在更衣箱内存放店内商品中,如有特别状况须要存在的,须由店长批准,否则按偷盗处理。
3、员工平常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4、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10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5、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100倍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2、3将免去本组的全部奖金用于弥补商品损失,直到补齐为止。注:各组员工都该列出本组内易丢失的物品,每天清点并与库存进行核对,发觉问题刚好向店长反映。
7、员工在超市吃喝商品的一律按偷盗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中的.留意事项及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别状况需向部门组长申请接打,可在仓库接打,时间最多10分钟。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购物,购物一律在下班后方可,晚上可在下班前10分钟内购物。员工购物一律到指定收款台交款。
3、员工不得在超市内坐着工作或休息。
4、员工不得在超市及库房内吸烟看书报。
5、员工不得空岗,如有事须要出超市需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门口做好登记。
6、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或休息,如有特别状况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
7、员工在超市及库房内不得扎堆闲聊。在卖场内不得揣兜抱胸,不得依靠货架。
8、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待亲友会客长谈。
9、员工的私人物品一律放在更衣室内或店长指定地点。
10、员工不得结伴或离岗上厕所。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于20—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峻的将予以辞退。
11、员工之间必需搞好团结,不得打架骂人,有事须向领导反映处理。打架骂人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五、关于服务的规定:
1、公司视供货商及顾客为上帝,员工必需敬重供货商及顾客。如有与其打架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2、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必需做好对顾客的周到服务,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必需耐性解答,不准说不知道或不清晰。
3、看到顾客手拿商品时须主动给顾客拿购物筐或购物车,帮助顾客。
4、我们的原则是顾客恒久是对的,员工假如被顾客投诉,一律将受到惩罚或予以辞退。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14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超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超市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八、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档案。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15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